根據滬工總財【2014】241號關于下發《上海市總工會關于落實<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>的若干意見》、滬工總發【2017】7號文關于《加強服務職工經費保障的意見》、滬工總財【2018】96號文《上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》等相關文件精神要求,基層工會必須健全完善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制度,細化支出范圍,明確開支標準,形成書面文件,并嚴格按規定執行。經過學校13屆工會委員會的討論,遵循服務職工、勤儉節約、適度合理的原則,結合實際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一、關于“獎勵”項目
1、優秀學員(自學)獎勵:以精神獎勵為主,物質獎勵為輔(學校按照“合理、適度”的原則,根據實際情況列明評選要求和評選流程,制定獎勵人數和標準)
(1)參與上級工會活動獲獎者:以精神獎勵為主,學校行政獎勵與工會獎勵不重復。
(2)每人每次不超過:一等獎500元;二等獎400元;三等獎300元; (團體獎勵每人每次減半為:一等獎250元、二200元、三150元)
2、學校組織的文體活動的獎勵:以精神獎勵為主,物質獎勵為輔,設置獎項的,獎勵范圍不超過參與人數或團隊的2/3,不設置獎項的,按人均不超過100元標準發放(學校依據文件,按照本校工會經費預算編制及實際確定,并詳細列明獎級和獎額。
(1)個人項目單項最高獎品(或獎金)不超過800元。團體項目單項最高獎品(或獎金)人均不超過500元。不設置獎項的,可為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參與獎。 春節教職工聯歡會獎品參照參與獎執行。元旦教師聯歡活動參照參與獎執行。
(2)教職工文體活動所需服裝除高檔、特殊服裝應采取租賃方式外,確需為參賽者購置服裝的,可每人每三年不超過1000元標準執行。
二、關于“補助”項目
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: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金額,但每人每餐標準不超過50元,不得發放現金。
三、關于“慰問”項目
1、生日慰問:嚴格遵照文件要求執行,對當月生日的會員采用(選擇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)形式,人均標準不超過300元;
2、逢年過節慰問:嚴格遵照文件要求執行,對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,形式為(實物或指定地點限時領取確定物品的提貨憑證),全年支出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基層工會留成經費的50%,并附本人簽收的清單。
3、其他慰問項目:(學校依據文件和實際情況制定項目及金額)
(1)結婚、生育頭胎慰問:實物慰問每人不超過800元;生育(二胎):實物慰問每人不超過1000元。
(2)生病住院慰問: 1、對患病的會員補助: (a)大病住院每次不超過2000元慰問金(22種大病)補助;(b)患病住院每人每次不超過1000元慰問金補助;(c)住院檢查不超過500元補助;(4)生病探望不超過350元物品。(以上是一次住院慰問一次)
(3)工會會員去世,工會一次性不超過3000元的慰問金;
(4)工會會員直系親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工會可給與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。
(5)對臨時有特殊困難的會員,按一事一議原則,根據實際情況,補助金額由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(一般不超過1000元)。
(6)退休職工慰問:對到齡退休職工,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予以慰問。
(7)獻血教職工除享受《十五中學獻血補助辦法》外,并給予500元以內的慰問品。
(8)新增三十年教齡的老師,當年享受不超300元慰問品獎勵。
四、其他說明事項
組織會員觀看電影、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,開展春秋游,購買本市公園月、年票等,嚴格遵照滬工總財【2018】96號文規定執行。
如有未盡事項,依據上級文件,由本學校十三屆工會班子集體討論決定,本細則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今后上級工會出臺的規定產生沖突的,按照上級工會規定執行。
五、本文件經學校工會委員討論修改后確定,向全體教職工公開,報上級工會部門備案,自2018年4月18日起執行。
上海市十五中學第十三屆工會委員會
2018年10月